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》等相关规定,现将王清霞房屋所有权证遗失声明予以公告,若对公告的不动产权有异议者,请于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凤县不动产登记局书面提出申请复查。逾期没有提出异议的,即认为上述公告有效,原房屋所有权证作废。
特此公告(联系电话:4806052)
附件: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
凤县不动产登记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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